苏州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与活化研究
时间:2024-12-03 05:24:33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苏州拥有数量丰富、种类多样、分布广泛的乡村文化遗产,如人们所熟知的吴江桑蚕丝织技艺、光福香山等地核雕技艺、七都镇木偶戏、苏州塘浦圩田传统农业系统等,在产业发展、生态建设、乡风文明、乡村治理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对新时期苏州发展有着非凡的战略意义,必须大力保护、认真研究。
苏州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与活化在乡村振兴中的现实价值
为产业兴旺提供了丰富资源。苏州乡村文化遗产覆盖了农业、手工业、民俗、文化等多个领域,具有广泛的经济价值、文化价值、历史价值和社会价值。通过对乡村文化遗产资源的有效利用,农村地区传统产业、文化旅游产业实现发展,农村地区产业聚集和产业规模效益得以提升。
为生态建设提供了重要依据。以苏州乡村文化遗产中农业生态系统为例,该系统注重生态平衡、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农业生态多样性的方式,保障了农作物增产增收,同时还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维护了生态系统的平衡与稳定,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为乡风文明提供了精神动力。苏州乡村文化遗产是凝聚乡风文化认同的纽带。通过广泛实施苏州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传统的农村文化活动,如民俗、传统技艺等,重新回归到农村人民的生活中去,激发了苏州农村文化传承与创新的活力。
为社会治理贡献了生动智慧。苏州乡村文化遗产中包含着苏州劳动人民长期生产生活中形成的农村治理智慧,如苏州农业种植系统体现的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活理念,民间文学崇尚的是积极向善治理理念,这些理念在调节农村社会中的人际关系、维系社会秩序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作用。
苏州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与活化面临的现实挑战
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与服务人才短缺。当前,苏州乡村文化遗产从业者以中老年人为主,青年力量严重不足;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青年从业人员比例也存在差异,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如苏绣、阳澄湖大闸蟹等,青年从业人员比例较高,而在一些知名度低、消费度低的领域从业人员比例低。从业主体普遍存在受教育程度低、专业理论知识少等特点,缺乏专业的产业运营理论和实践经验,致使乡村文化遗产相关产业链发展不完善、规模化程度低。
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资金投入不足。当前,苏州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主要依赖于政府下拨的财政资金,单一的资金渠道导致苏州乡村文化遗产发展受限于政府预算,不利于其长远发展。相比于苏州城区的文化遗产,苏州农村地区的文化遗产商业化程度较低,吸引到企业和个人投资者资金支持能力较弱,难以形成自我造血机制。
乡村文化遗产政策和制度体系不够完善。由于文旅、农业农村、环保等部门以及乡镇之间协调不充分,有些乡村文化遗产相关政策在执行时可能互相冲突或出现目标不一致的情况,协调性不足。
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与活化创新能力不足。当前,苏州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与活化以“乡村文化遗产+旅游”的形式为主,活化方式缺乏多元性,其结果就是农村产业链单一、同质化严重,致使乡村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开发不深入,缺乏品牌建设。
深入推进苏州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与活化的对策
构建乡村文化遗产人才体系。一是构建苏州乡村文化遗产人才库。充分挖掘苏州本土优秀的乡村文化遗产项目带头人和传承人,培育一批较为专业的乡村文化遗产保护接班人,将上述人员纳入专业人才队伍库管理;大力培养乡村文化遗产领域后备人才队伍,尤其是要着力加强对乡村文化遗产从业青年人才的培养;要通过“筑巢引凤”的方式,搭建乡村文化遗产项目合作平台,吸纳更多的青年人才通过乡村文化遗产项目就业创业。二是建立乡村文化遗产“职称评价体系”。根据从业者从业年限、专业能力、对苏州乡村振兴贡献程度等标准实施“职称评价”,让苏州乡村文化遗产职业成为吸引、容纳、培育乡村振兴人才的“香饽饽”。三是加强对乡村文化遗产从业者的专业培训。依托苏州本土高职院校教育优势,建立专业的苏州乡村文化遗产项目培训体系,定期开展专项培训。建立“产教融合”机制,让乡村文化遗产从业者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从业队伍的整体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建立“校企合作”机制,强化高职院校和优质乡村文化遗产运营企业合作,在乡村文化遗产项目开发、项目运营、行业发展等方面开展培训,提高从业者专业素质。建立“专家咨询”机制,通过苏州本土的博物馆、大学教授、行业专家等,为苏州乡村文化遗产项目、从业者、运营管理人员提供前瞻性的咨询和指导。
丰富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与活化资金来源。一是引入企业资金支持。注重引入运营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优质企业,如苏州文化投资发展集团、苏州文旅集团等,让这些企业在投入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农村发展。同时也要关注一些致力于苏州乡村振兴的小微企业,通过他们灵活的经营机制和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因地制宜开发出具有创新性和竞争力的乡村文化遗产项目和服务,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双提升。二是探索建立乡村文化遗产保护基金。明确基金的建立目标和支持范围,拓宽资金来源,积极寻求社会捐赠、商业开发、金融机构的资金投入。完善基金的管理和运营,切实提升基金运营的专业性和规范性。三是积极寻求地方农村金融支持。以地方农商行为代表的地方农村金融机构是农村地区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对有助于农村发展的乡村文化遗产项目,可以通过农村金融机构提供的低息贷款、地方政府担保的无息贷款、贴息贷款等方式,扩大项目的现金流。探索建立乡村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质押融资”机制,让有助于农村发展的文化遗产项目能够更有效地获得资金支持。四是积极引导民间自筹资金投入。鼓励村民参与到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与活化中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机制,定期向筹资村民公开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性和规范性。定期对所投乡村文化遗产项目进行效果评估,不断改进资金的使用效率。
健全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与活化制度体系。一是完善政策法规制度,保持政策连贯性。明确苏州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与活化的短期、中期和长期目标,根据不同目标、不同阶段的发展任务,制定综合性的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与活化政策框架,框架应涵盖目标规划、法规规划、运行管理等多个层面。将涉及苏州乡村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系统梳理,对制度进行分级分类,摸清制度的总体数量。加强对现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刚性约束。二是强化职能部门沟通,提高政策协调性。切实加强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等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提高政策的协调性,避免出现相互矛盾或冲突的情况。建立合理的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制度执行监督合力,提高乡村文化遗产保护政策与乡村振兴、旅游发展等其他相关政策之间的衔接度。
创新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与活化助力乡村振兴模式。一是强化苏州乡村文化遗产与传统农业结合模式。注重传统农业发展质量,持续培育打造“苏”字头精品特色农产品。传承好传统农业文化遗产精髓,用好苏州乡村文化遗产中优质的种质资源,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品种,如苏州大米、水八仙、阳澄湖大闸蟹、树山翠冠梨等,逐渐形成精品特色农产品品牌集群,切实提升苏州传统农业和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升传统农业产业附加值,着力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在农产品丰收后第一时间对农产品进行分类分级处理,采取简单加工方式,如腌制、晒干、冷冻等延长农产品货架期;制定深加工标准,发展深加工技术,如罐头、甜品、预制菜品等,并在包装上面印刷苏州乡村文化遗产标志,拓宽特色农产品的流通范围。二是优化苏州乡村文化遗产与农村文化结合模式。大力弘扬传统民俗文化。定期举办民俗艺术节,开展系列民俗文化活动,形成本地特色的“苏州民俗艺术节”。推介苏州本地特色农产品和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创产品,持续提升苏州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力。创新弘扬苏州乡村文化遗产与农村文化结合形式。以现有的农村传统村落为基础,建设传统村落文化主题公园,展示传统农具、农耕文化、乡村生活等内容,让游客更直观地感受农村文化。建设农村文化教育基地,通过展览、讲座、互动体验等形式,让更多的青少年了解和学习农村文化。此外,还可以通过现代科技手段,如数字档案馆、数字博物馆、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为传统民俗文化注入新的活力,让民俗文化更加贴近现代生活。三是创新苏州乡村文化遗产与休闲旅游结合形式。依托苏州不同乡村文化遗产的特点,着力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农村文化景观,吸引更多的年轻游客“打卡”互动,让游客在旅游中更加深入了解苏州的历史文化。开发农耕文化体验旅游模式。以传统的农耕种植、阳澄湖大闸蟹养殖、农业灌溉系统等乡村文化遗产为基础,打造农耕种植、养殖文化体验区,让游客亲身体验传统农耕生活。建立乡村文化遗产研学旅游模式。通过研学旅游把乡村文化遗产课堂搬到田野、湖边,搬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者家里,让参与研学旅游的游客学习了解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亲手制作传统工艺品或参与农事活动。四是建立苏州乡村文化遗产品牌发展战略。找准农产品品牌定位,明确品牌的核心价值和目标市场,在此基础上开发出与品牌定位相匹配的产品与服务,实现立足本市、延伸周边、辐射全国。深入挖掘苏州传统古村落、农业生态系统、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艺术价值,突出地域特色,打造具有苏州地方特色的文化品牌。充分利用互联网、社交媒体、短视频平台、推介活动等,加强品牌宣传推广,讲好品牌背后的故事。强化品牌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领域的企业和传承人加强乡村文化遗产商标、地理标志、专利技术的申请和注册,对已有的文化遗产品牌知识产权进行登记、维护和管理,并支持知识产权的转化运用,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4/11/26/art_13276_114286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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